返回155 拓荒血脉第五次进化(1 / 2)  太古龙象诀首页

护眼 关灯     字体:

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

最新网址:wap.ibiquxs.info
    林枫开始大量的炼化火之泉圣液,火之泉圣液在林枫的淬炼之下,纷纷化为精纯的能量被林枫的血肉吸收,实则上若是有可能的话,林枫更希望这些火之泉圣液全力去淬炼他的血脉,这样一来,他的拓荒血脉进化的概率就会大幅度的提升起来,可事情却并非如此,有相当一部分的圣液都去淬炼肉身了。

    这是林枫无法控制的事情。

    所以现在林枫也只能希望,肉身与血脉这两方面,都能够取得不错的效果吧。

    而实际情况,确实让林枫很是兴奋,因为这种火之泉圣液的厉害之处,甚至超过了林枫之前的预判。

    大量的火之泉圣液被林枫的血肉吸收之后,对林枫的血肉都产生了极其惊人的淬炼与提升。

    林枫之前的肉身已经达到了鱼跃四重的层次,已经无限接近于拓荒者级别的肉身了,但越是到最后关头,想要进一步获取提升就越加的困难,林枫也充分体验到了其中的难度,他有空的时候,经常以天火焚炼身体进行淬体。

    天火淬体之法,绝对算得上最为顶级的淬体之法了。

    作用惊人。

    林枫的肉身只所以远超境界,除了与天赋,机遇等等有关系之外,与他掌握着这么多天火,时常可以用天火进行淬炼身体也有极其重大的关联。

    只是修炼到现在这个层次,天火淬体所起到的作用远没有之前那么强了。

    主要还是因为林枫太强大了。

    这也导致任何手段,产生的效果相对于以前,都将大打折扣。

    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新的手段来进一步的刺激身体才行。

    火之泉圣液,就属于新的手段,起到的效果,让林枫很是惊讶,现在林枫的肉身差不多已经快要完成突破了,但还差一些火候,后面的提升由于困难重重,每迈出一小步,都堪称艰难险阻一般的事情。

    所以,哪怕只有一个小境界的提升,林枫就已经无比的满意了。

    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。

    积少成多。

    一次提升一些,那么多提升几次,差不多就可以达到突破的临界点了。

    想一想,都让人兴奋啊。

    等日后林枫的肉身真若是突破到了拓荒者境界,那个时候,林枫单凭肉身之强横程度,估计就可以搏杀宇宙大佬级别的存在了,这一点都没有夸张,以他在肉身方面的造诣来讲,那个时候的他甚至可以肉身之强悍,防住那些宇宙大佬级别强者的各种攻击。

    再说血脉。

    此次林枫主要利用火之泉圣液淬炼了四大血脉之中的拓荒血脉。

    拓荒血脉是林枫四大血脉之中觉醒次数最少得。

    像不死血脉,主宰帝血,都已经觉醒了十次之多。

    哪怕命运血脉也已经觉醒了九次。

    唯独拓荒血脉,到现在,方才觉醒四次而已。

    当然,拓荒血脉确实是极其特殊的血脉,觉醒的能力异常的强大。

    第一次觉醒。林枫随手便可以创造一座大世界,这相当于林枫成为了造物之主,这是真正的造物之主,而不是造物主那个境界,那个境界的修士虽然也被称之为造物主,但他们能够创造出来一座空间,一座小世界就很了不起了,而且要花费很多时间才能够做到这件事情,哪像林枫,很快就可以创造出一座完美的大世界,给这座大世界一定的时间,这座大世界便可以发展完善,甚至适合生灵居住,多么伟大的能力啊。

    第二次觉醒。林枫得到了沐日慈悲这种能力,这是群法免死神通,无法躲避的,几乎必死无疑的攻击哪怕击中林枫,以及林枫身边的一些人,也可以免疫死亡一次。

    这种手段可就太厉害了,甚至比虚幻咒,补天术,镜花影等神通还要霸道。

    第三次觉醒。林枫得到了禁法咒术这门神通。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概率可以禁锢对方的法力,让对方没有办法催动法力,若是没有办法催动法力铁定战力暴跌。

    这种神通很霸道,但成功率相对较低一些,可是这也可以理解,毕竟这么逆天的神通,成功率若还很高的话,天道也不允许存在啊,早就被磨灭了。

    林枫早就已经可以施展这门神通,只是成功率偏低一些,所以在一些大战之中,林枫一直都比较谨慎,很少运用这门神通,主要是这门神通消耗比较大,施展的时候失败对他影响也不小,所以林枫想着等成功率再提升一些,倒是可以在生死大战之中施展这门神通,特别是遇上那些实力远超自己的存在,这门神通一旦成功施展,那么很显然,对方哪怕实力远超林枫,也要被林枫杀一个措手不及,最终甚至可能被林枫给反杀掉。

    第四次觉醒。林枫得到了轮回不朽这种能力,这是临死之前拼命的手段了。

    通过燃烧本源,来提升攻击强度。

    燃烧的本源越多,战力提升的就越加的惊人。

    若是燃烧了所有本源,林枫现在甚至就可以发挥出拓荒者的战力。

    但这种手段太霸道了,不到拼
最新网址:wap.ibiquxs.info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